营口公积金 > 营口公积金新闻

营口公积金

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事指南

2017-05-26 14:12

一、事项编号:

二、事项类别:住房保障

三、办 理依据:

《关于印发<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营政发[2007]15号)第八条

四、受理单位

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

五、基本流程

1.受理:

(1)初审柜员将申报人的办 理要件,作为审核流程的依据,以备查询和存档。不符合条件的退回。

(2)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办事处主任审核。

2.审核:

(1)办事处主任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,是否符合条件,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;

(2)确认无误,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初审柜员,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。

六、申请材料

单位法人证书副本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》两份及电子版、《单位信息登记表》两份及电子版。

七、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

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九、办 理时限

即时办 理

十、表格**

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》

十一、**渠道

十二、办公时间和地址

十三、监督途径

十四、其他事项